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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我不是潘金莲》存在法律硬伤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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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我不是潘金莲》存在法律硬伤?

admin 发表于 2016-11-24 21:19:11 浏览:  1366 回复:  0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|倒序浏览 |阅读模式




《我不是潘金莲》中李雪莲和丈夫“假离婚”
在《我不是潘金莲》中,女主角李雪莲为了达到生二胎的目的,与丈夫秦玉河决定“假离婚”,在民政局办理了离婚手续。然而半年后,她发现秦玉河居然已经另与别人结婚。李雪莲气不过,便起诉到法院要求确认双方是假离婚。开庭后,法官王公道根据他们确实办理了离婚登记,判决李雪莲败诉。

       据郑好律师分析:最近几年,为逃避计划生育政策也好,买房也罢,“假离婚”的现象并不罕见。法律上并没有“假离婚”的概念,只要婚姻双方当事人依法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,婚姻关系即宣告解除。

       李晓梅法官认为:首先,李雪莲拿出了离婚证,说明已经离婚了。她只能就离婚后财产纠纷起诉,而不能就离婚提起诉讼。如果她起诉离婚案件,法院不会受理。如果她采取隐瞒方式获得立案,审理后也只能被驳回。而片中起诉前她找王公道出示了离婚证,说明法院已经知道她已离婚,还会立案吗?显然,这个离婚案现实中根本不可能出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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